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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致感谢信
时间:2021-01-06 10:41   作者:信息员   来源:省局官网   阅读: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来感谢信,致谢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全力推动散煤污染治理、劣质油品整治等重点任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0年,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全省平原地区散煤动态“清零”和“禁煤区”内燃煤(包括散煤和洁净型煤)动态“清零”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全省散煤治理的牵头组织工作,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管执法,认真履职尽责,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打赢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牵头组织

  2020年年初以省攻坚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全省散煤治理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治理措施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全省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座谈会等,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排推进重点工作;协调各地政府和散煤治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有效凝聚了散煤治理工作合力。各地均参照省级模式,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秋冬季散煤治理攻坚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次组织召开全省秋冬季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会、工作进展调度会、省辖市和省直部门座谈会,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严防严控,严查严打,严检严管,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坚决措施打赢打好秋冬季散煤治理攻坚战。

  三、狠抓全省平原地区散煤动态“清零”

  以平原地区为重点,组织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劣质散煤的小窝点、小作坊以及流动的散煤销售车,强化对一些小吃店、早餐店、夜市、大排档等经营户使用散煤的监管,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坚决遏制劣质散煤的生存空间。

  四、狠抓“禁煤区”内燃煤动态“清零”

  结合各地“双替代”后“禁煤区”调整扩大工作,加大对洁净型煤和散煤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向“禁煤区”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洁净型煤和散煤的,一律依法查处。

  五、狠抓洁净型煤质量监管

  对全省洁净型煤生产中心的型煤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查,按照国家《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从重处罚,确保还没有进行“双替代”地区的居民生活取暖能用上质量合格的洁净型煤。

  六、狠抓洁净型煤价格监管

  严禁洁净型煤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和竞争优势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确保洁净型煤产品价格平稳、市场销售稳定。

  七、狠抓跟踪问效强力督导问责

  以“督导、暗访、曝光、问责”为工作抓手,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2020年,省局三次派出督导调研组、两次派出暗访组,先后发现问题线索1000余条,督促各地逐项整改到位。秋冬季攻坚以来,又派出9个督导暗访组,深入全省各地,进一步发现问题,传导压力,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治理责任,持续开展散煤治理工作。一是坚决完成散煤和洁净型煤动态“清零”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全省散煤和“禁煤区”内洁净型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坚持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全面彻底完成动态“双清零”任务。二是坚决抓好洁净型煤质量价格监管。加大洁净型煤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洁净型煤补贴政策,从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洁净型煤产品价格平稳。三是继续抓好跟踪督查。坚持“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的工作方法,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形成震慑,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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